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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3-18 作者: 点击:

各部门,各院系:

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《关于做好 2025 年度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人函〔2025〕12号)有关要求,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类别

1.重点项目资助,用于资助回国留学人员从事我省重点攻关项目、重大技术改造项目、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、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。

2.普通项目资助,用于资助新近回省的留学人员,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。研究课题学术思想新颖,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较好应用开发前景。

二、申报人员条件

1.在外留学一年以上,学有所成,取得博士学位(或取得硕士学位并承担过省级以上项目的)。

2.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,有培养发展前途。

3.申报项目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、重点工程,在本行业(专业)中处于领先水平,具有良好前景,可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。

4.归国时间一般不超过10年(2015年1月1日后回国),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(1970年1月1日后出生)。

5.已获得本项目资助仍未结题的人员,或近3年(2022年1月1日之后)以来获得过本项资助的人员不得申报。同一项目已获得本资助或我省其他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)等资助的不得再重复申报。项目申报向青年科技人才倾斜,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青年人才。

三、申报材料及提交方式

《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》(附件2)及佐证材料,按顺序装订成册、双面打印加装封皮,封皮内容与《申请表》封面内容一致,页数不超过20页,一式3份;纸质版《汇总表》(附件3),一式1份。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hzjlb@llu.edu.cn,其中《申请表》电子版要求word+PDF,内容包括附件等佐证材料,命名:某某某+《申请表》。以上申报材料院系汇总后于2025年3月19日下午18:00前统一送报弘瞻楼合作交流部612室。

四、联系人及电话

李老师 刘老师 0358-3389788

附件1:《关于202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》

附件2:《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》

附件3:《申报xx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汇总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