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作交流部(外事办公室、校友工作办公室)工作职责
合作交流部是负责学校与地方政府、行(企)业及学校的交流与合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贯彻执行有关合作交流的工作方针、政策及规章制度,结合学校发展规划,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牵头负责学校产教融合和深度融入地方的推进工作,统筹与协调保障产学研合作工作。
三、负责产学研合作的交流渠道拓展、社会机构对接及调研研讨、资源信息整合沟通等交流管理与服务工作。
四、牵头负责产学研合作基地、机构等平台搭建、运行及督察工作,统筹产教和其他合作项目,牵头负责协同创新、工程技术研究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三大平台搭建工作。
五、负责学校校友会工作,建立校友会及分会,开展交流、合作与共建,支持学校事业发展。
六、负责学校教育基金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,落实接受捐赠事宜。
七、负责建立和发展与国(境)外高校、学术机构及其他组织团体的国际合作交流关系。
八、负责教师、学生因公出国(境)留学、访问、培训、会议等事宜的管理服务工作。
九、负责外籍教师的聘请、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十、负责做好其他涉外接待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